本标准GB 7000.12-1999等同采用TEC 6059822:1997《灯具第2 部分:特殊要求第2篇嵌人式灯 具》,IEC0598 2.2; 1997是将国际电工委员会出版的该标准的第2版1EC 60598 22:1996与其第1号修正件Amend 1(1997)压缩后于1997年9月出版的.作为该标准的第21版。
根据GB/T 1.1 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 部分:标准编写
的基本规定)中第1章的规定,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方法与等同采用的IEC 60598 2 2:1997保持一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94721988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申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晓红.陈超中。
本标准(GB/T 9472)于1988年6月首次发布: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
灯具的要求。本标准内容不涉及空调灯具。本标准不适用于空调灯具或液体冷却式灯具.
1.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13- -1997 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橡皮绝緣电缆(idt IEC 60245)
GB 5023- -1997 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豪氧乙烯绝缘电缆(idt IEC 60227)
2一般试验要求
应用GB 7000.1- 1996 第0章。GB 7000. 1相应章节中所述的试验应按本标准所列的顺序进行.
设施中环境温度的测量过程见附录A. IC
3定义
应用GB 7000.1- 1996第1章。
4灯具的分类
应用GB 7000.1- 1996第2章.
/uploads/files/GB%207000_12-1999.pdf,GB 7000.12-1999 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