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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³ 和 10m³净化器试验舱气态污染物 累积净化量的试验方法

2020-08-13 


1. 3 m³ 和 10m³净化器试验舱
     本方法规定,评价针对甲醛的累积净化量(CCM)采用加速试验法,加速试验在 3 m³ 和  10m³净化器试验舱中进行,3m³净化器试验舱用于加速试验的样机高度单位不大于 1.5m,3m³净化器试验舱用于加速试验的样机高度单位不大于 2.5m。
2.甲醛发生条件
    采用连续注入法。连续注入法其输入质量流量速率应控制在 20 mg/h。注:试验前,需确认甲醛不同发生方式的有*发生量。
3.试验步骤
   按照下述步骤,进行甲醛的累积净化量试验: 
   3.1.按照附录B 的规定,对净化器的甲醛洁净空气量的初始值进行试验评价并记录;
   3.2.之后,将净化器放入 3 m3 或 10m³试验舱内,开启净化器,并调至额定状态;开启搅拌风扇, 关闭试验舱门;
   3.3.按照 D.2 甲醛发生条件,采用连续注入法加载甲醛气体到 3 m3 或 10m³试验舱中。连续注入法 载入甲醛时,加载速率为 20 mg/h;
   3.4.当确认连续载入后测得的注入量达到步骤 e)规定的注入量后,持续运行 1 h,测量试验舱内甲醛浓度,以总注入量减去试验舱中稳定剩余的甲醛量作为本次实际去除量,然后关闭净化器,并在试   验室环境下静置 16 h。之后,再次将净化器放入 30 m3 试验舱,按照附录 B 进行一次甲醛洁净空气量试验并记录;
   3.5.重复步骤b)至 d),分别获得累积注入量大于 300  mg、600  mg、1000  mg、1500 mg 时的洁净空气量,当实测的洁净空气量小于等于初始值的 50*时,试验结束;
   3.6.每次加载试验的实际去除量与每次 CADR 测试中的去除量之和,记为净化器的总累积去除量,并标定出实测累积净化量的区间分档
4.生产厂家:东莞环仪仪器

 

东莞市环仪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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